致全体师生员工的一封信

尊敬的各位教职员工、亲爱的同学们:

新修订的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已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。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非机动车通行秩序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出行安全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,学生向全体教职员工、同学们发出如下安全提示与文明倡议:

一、严守年龄规定,杜绝违规骑行

严格遵守法定骑行年龄要求,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,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。加强日常教育与引导,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上路。

二、规范佩戴头盔,筑牢安全防线

骑行及乘坐电动自行车时,须全程规范佩戴符合国家CCC强制认证标准的安全头盔,按要求系紧卡扣、正确佩戴,充分发挥防护作用,最大限度降低交通出行风险。

三、遵守通行规则,坚持文明骑行

自觉在非机动车道内有序通行,坚决做到不闯红灯、不逆向行驶、不超速行驶、不追逐竞驶、不并排占道。行经路口路段注意观察路况,主动礼让行人、谨慎避让车辆,自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。

四、严格依规载人,杜绝超员行驶

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载人管理规定,严禁超员载人、违规搭载,严禁利用非机动车开展经营性载客行为,严守出行安全底线。

五、规范有序停放,维护公共环境

在校园周边及公共区域,自觉在指定区域内整齐有序停放车辆,严禁占用人行道、盲道、消防通道及出入口,杜绝乱停乱放,保障公共通行顺畅。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、户内、办公室或宿舍充电。

六、拒绝违法改装,合法合规上路

不擅自改动车辆结构,不违规加装动力装置、车篷、支架等存在安全隐患设施;不驾驶、使用无牌、套牌、超标、拼装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。

交通安全无小事,文明出行靠大家。希望全体教职员工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全体学生牢记安全准则、文明守法出行。全体人员自觉遵守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,养成安全骑行、规范停放、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,共同守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,保障每一名学生平安健康成长,每一个家庭幸福安宁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信息来源:党政办公室

一审:夏丁

二审:王雪凌|三审:李明 高东娟